著作权共有人可否单独许可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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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共有人可否单独许可他人?

作者:广东信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2-10 08:10:16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一个区别是,它包括许多权能,而这些权能可以独立存在或者分别为不同的权利主体享有。著作权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对某一作品著作权的共同享有。那么,著作权共有人可否单独许可他人?现在就跟着广州版权登记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著作权共有人可否单独许可他人共同著作权人,当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著作权人均享有除转让以外的所有著作权权能。但是所得收益,应当按约定分,无约定,平分。著作权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对某一作品著作权的共同享有。著作权与专利权的一个区别是,它包括许多权能,而这些权能可以独立存在或者分别为不同的权利主体享有。当著作权的部分或全部权能由多个民事主体共同享有或者著作权的诸项权能分别为不同的民事主体分享时,都会形成著作权共有。共有的形式既可以是:对著作人身权的共有,也可以是对著作财产权的共有,还可以是对全部著作权的共有。

二、共有著作权的行使在共有著作权关系中,任何一个或一部分权利主体不能行使全部权利并享受全部利益。各共有人权利的行使都受到其他共有人的制约。即使是在按份共有时,也不是按照其所持份额使用。每一个共有人行使其权利份额内的权利时,都会影响到其他共有人的权利。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有著作权应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行使。如果各共有人对著作权的行使达不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显然,这和一般共有所有权是大相径庭的。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协商推举代表人的办法代表全体共有人行使权利。代表人的行为对全体共有人产生效力,但代表人行使代表权超出约定的权限,其超出部分对共有人不发生约束力,对善意第三人却有效。亦即此时应适用民法中财产权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以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三、共有著作权的处分著作权的各共有部分权利之间具有关联性,我国《著作权法》实际上是视著作权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合二为一之权利。故而各共有人对其权利的处分行为都会影响到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它必须受到其他共有人权利的制约。具体地说,第一,在转让或赠与著作权时应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各共有人不得擅自单独行使转让权和赠与权。而且按份共有著作权人欲将其所持份额转让处分时,其他共有著作权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第二,共有人放弃其享有的著作权时,应通知其他共有人,其放弃部分由其他共有人行使权利和分享利益。如果是按份共有,则应按比例分享。不过,放弃著作权的共有人仍享有免费使用权。第三,共有著作权人在共有著作权上设置质权时,应事先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我国台湾《著作权法》有这种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著作权共有人可否单独许可他人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共同著作权人,当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著作权人均享有除转让以外的所有著作权权能。但是所得收益,应当按约定分,无约定,平分。

告诉你未发表的作品是否享有作品著作权

众所周知,图书、电影、软件、文字等属于法律保护的作品,当著作权被侵犯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但很多人不清楚还未发表的作品是否能享有作品著作权,接下来小编将为你解答这一问题。

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而不是以是否发表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标准。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由此可见,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时间是自作品完成之时,与是否发表无关。外国人的作品只有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的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所以,未发表的作品也享有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作者完成创作后,即取得了著作权,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但是如何确认作品是否创作完成有时比较困难,通常情况下,作品创作完成,就是指作者将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和观点表达出来,为人们所知,并且构成了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这种已经完成的作品,可以是作者预定创作计划的全部,也可是一部分。只要作者的某一构思已经以某种形式完整地表达出来,即使是他全部构思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应视为作品在一定阶段的创作完成,自动取得创作权。

版权补证最新信息解读

版权补证是指版权证书丢失或破损的,登记人可以申请补发证书。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版权补证的资料,请速速接受。版权亦称“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

根据规定,作者享受下列权利:1、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发表作品。2、保护作品的完整性。3、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4、因观点改变或其他正当理由声明收回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适当赔偿出版单位损失。5、通过合法途径,以出版、复制、播放、表演、展览、摄制片、翻译或改编等形式使用作品。6、因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上述权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版权补证流程版权证书丢失或破损都要去版权局申请补证的,补证流程大致如下:1、向版权局提交补证申请,等待补证通知。2、接到补证通知单后,准备补证所需材料。3、递交补证材料,等待版权局审查。4、审查通过后,去版权局领取新证书。

版权补正注意事项1.补证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准确,以便于联系。补证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应与实际情况一致。2.申请版权补证递交材料须齐全,建议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办理。版权补正的费用大致是:登记1年内补证:600元/件登记3年内补证:700元/件登记5年内补证:800元/件登记10年内补证:900元/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说到软件著作权保护什么,我相信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这样理解。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是什么?

1.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是什么?软件著作权本身是著作权保护的对象之一,但如果再细分,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应该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指计算机程序及相关文件。计算机程序是指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编码指令,以获得某个结果,或者是一组符号指令或符号语句,它们可以自动转换成编码指令。

第二,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有多长?《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身份权外,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公布后第二十五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前,软件可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续展25年,但最长保护期不得超过50年。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符合法律要求的继承活动、使用许可活动和转让活动的发生不会改变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软件到期后,除开发商身份权外,软件的所有其他权利应立即终止。但是,在下列情况之一下,软件的权利在保护期之前进入公有领域: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单位在没有合法继承人的情况下终止;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在没有合法继承人的情况下死亡。

3.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是什么?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会施加某些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中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如下:

1.时限:1。开发者身份发展权的保护期是无限的。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最长保护期不得超过50年。著作权人的主体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发生法律变更时,相应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不变。当权利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移时,转移活动的发生不会改变相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人时,与软件相关的其他权利将在保护期满前进入公有领域。

2.在保护期内,如果软件被少量复制用于非商业目的,如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和政府公务,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得向其支付报酬。

3、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违反其他法律。

4.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软件副本的合法持有人可以根据使用需要将软件转换为计算机并制作备份副本,进行必要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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