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音乐作品版权登记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软件著作权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接下来,由广州版权登记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软件著作权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软件著作权变更流程软件著作权变更办理基本流程是:1、填写申请表2、提交申请文件3、缴纳申请费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5、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6、取得证明注:办理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前需先做软件登记概况查询。
二、注意事项1、著作权所有材料在提交纸质档时,不能手写,必须A4纸单面黑白打印;2、所有材料无需装订;3、申请表中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一页不需填写。4、软件转让前未进行登记还须提供源代码、说明书,申请表中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也须填写。
三、软件著作权变更所需时间软件著作权变更需要的时间一般需要40个工作日。
四、怎样进行软件著作权转让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部。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著作权与版权系同义语”知识产权界也有人将版权和著作权等同看待。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著作权与版权系同义语知识产权界也有人将版权和著作权等同看待。版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基于上文笔者对著作权概念的界定,立足社会实践,笔者认为版权与著作权有五点明显区别:
其一:主体不同,从狭义上看,版权是指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在中国,出版业被当作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地长期为国家专营,由国有的出版机构(出版社或出版公司)具体运作,所以,在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事主体;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视为法定作者。
其二,客体不同,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
第三,形成机制不同,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在我国,作品一经创作产生,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自动依法产生著作权。
第四,内容不同,以我国为例,出版者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版权,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修改权、删除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复制权、演绎权、翻译权、演绎权)、传播权(表演权、播放权、展示权、朗诵权)等权利。
第五,期限不同,在我国,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时限的专有出版权,时限长短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签约产生,并规定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理应受到永久的保护,对于著作财产权,各国都规定了一定的时间界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
有些企业由于特殊原因可能会想要转让软件著作权,由于软件著作权转让是著作权人直接实现著作权利益的重要方式,而国家鼓励软件开发者进行著作权登记,同时转让软件著作权以使其产生效益,那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后该怎么转让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软件著作权转让的相关资料,有需要的可以看看。
软件著作权转让所需材料
1、申请表
(1)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
(2)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2、转让合同
转让合同中应当明确转让的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转让权利范围、转让地域范围、合同生效日期等内容,合同应当符合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的基本要求;
3、身份证明文件
(1)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
(3)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4、原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合同涉及已经办理过著作权登记或其它登记的,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
5、查询结果
合同涉及软件已进行著作权登记的,需先做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此类登记的申请文件之一。
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流程
1、填写申请表
2、提交申请文件
3、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4、补正程序,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代理人按要求协助补正。
5、获得登记证书
拓展资料:
1、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否则无效?
现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因此就有人认为软件转让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一律无效。其实不是这样的,是否采用书面合同来实现软件著作权转让,可由当事人自己决定,采用书面形式,只是为了防止争议和解决今后有可能的纠纷。
2、软件转让必须实行登记,否则无效?
现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对此的规定是,软件转让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这里强调的是自愿原则,可以登记也可以不登记,在这里小编建议大家在转让软件著作权时去登记一下,可以保证自己合法权益。
软件著作权申请表怎么填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表怎么填
(一)软件名称栏1、全称:申请的软件的全称。软件名称应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2、简称(没有简称可以不填此栏)。对登记软件全称进行简化的名称;3、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4、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注]软件作品的说明(另附A4纸)(1)软件作品类型:分为原创软件、修改本、合成软件和翻译本(按申请登记软件的创作类型选择其一)。(2)高版本(1.0以上)软件作为原创软件登记或者使用特定版本号时,需要提交申请登记软件为原创软件的版本说明。(3)属于非原创软件时,概括说明据此取得著作权的材料和新增部分说明。若该软件是在原有软件基础上通过修改、翻译、合成等再创作后形成的修改本(增版软件)、合成软件或翻译本软件。应简短明确阐述该软件新增功能模块或程序的第10~100行、全部翻译文本等。对合成软件应对其取得著作权的材料及所编入的材料进行概括性描述。还应说明原有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若原有软件已经进行登记的,应写明软件登记号。未登记的也应注明。说明字数限于100字之内。
(二)日期栏1、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全部固定在某种物质载体上的日期。2、首次发表日期: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的方式包括:销售和向他人提供复制件,以及网上发布、产品发布、为销售目的的展示等。
(三)软件开发情况栏1、开发方式:分为独立(单独)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和下达任务开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2、开发者情况(另附A4纸)说明:包括开发者的名称(或姓名)、国籍和详细的地址。
(四)原始取得权利栏软件著作权人:应写明软件著作权人的名称(或姓名)、国籍和详细地址。
(五)继受取得权利栏1、继受情况:分为继承人、受让人、承受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2、软件著作权人:应写明著作权人的名称(或姓名)、国籍和详细地址。3、权利范围:分为全部权利和部分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选择部分权利时,需要注明具体的权项和地域。
(六)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栏(需要说明以下五点)1、登记软件的适用行业和用途2、登记软件的开发和运行的硬件环境(机型及CPU)、软件环境(操作系统、支持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3、登记软件的编程语言及版本号,程序量(条数)4、登记软件的创作目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5、登记软件的零售价或者报价
(七)申请者栏1、申请者是单位的,应写出单位全称、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者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2、申请者是个人的,应写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护照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应准确,以便于迅速投递。
(八)代理者栏代理者应写出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代理机构应指定一名专人作为联系人。代理者应当与授权委托书的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一致。
(九)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栏1、交存方式:分为一般交存和例外交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申请人若选择例外交存(专门的服务项目,另行收费),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提交源程序的前、后30页使用黑色宽斜线覆盖百分之五十(由登记机构实施);提交源程序的前10页和任选连续的50页;提交目标程序的前、后30页和源程序任选连续的20页(三种方式中选择其一)。2、封存方式:分为封存全部或者部分源程序和文档,也可封存登记软件的样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十)申请人签章栏:申请人或代理者应认真阅读并承诺权利保证条文。申请人为个人时请签名或者加盖人名章;申请人为单位时请加盖公章,影印无效。委托代理者的,由代理者签章。
二、软件著作权申请注意事项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通知,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注意:(一)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二)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三)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四)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五)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六)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七)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八)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三、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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