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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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广东信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6 08:09:40

著作权析产是什么意思

一、著作权析产是什么意思

是指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著作权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即夫妻双方因离婚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含义是copyright(版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1793年又颁布了《作者权法》,作者的精神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

二、著作权的受保护对象

(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著作权的取得条件

实质条件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按照这种标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兴创作的舞蹈、音乐、曲艺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伯尔尼公约》第二条规定,对未以物质载体方式固定下来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权法保护,由各国自行决定。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因此,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形式条件形式条件是指作品完成之后,是不附加其他条件就享有著作权,还是附加一定条件或是再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才能获得著作。

公司自己开发好的软件转让给第三方或者专有许可给第三方使用,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那么什么是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合同登记有什么作用好处?下面详细介绍这两方面的内容。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就是指订立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著作权的许可合同,或者订立转让软件著作权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进行登记。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只适用以下两种情况:

1)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

2)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软件著作权非专有许可合同不能进行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是强制的吗?1991年制定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曾经规定,凡已办理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三个月之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目前现行有效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是200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公布,2013年1月30日第二次修订。考虑到软件许可和软件转让毕竟是权利人自己的私权,如何处分和如何行使应该尊重著作权人的自己的选择,国家不宜强制其进行登记,更不能因其没有登记而放任第三者的侵权活动,这样的规定不符合著作权法宗旨和本意。因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作出了自愿登记的规定,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不是强制的。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有什么作用好处?既然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不是强制的,那么我们进行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作用和好处:

1)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后官方会进行公告,便于公众查询和了解,有利于确定权利的归属和状态;

2)由于公众可以查询了解,使得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或者专有许可得以对抗第三人;

3)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合同登记后,保护转让方与受让方、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

4)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也确保转让合同或专有许可合同的顺利实施。

计算机版权属于民事权利,符合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计算机广州版权登记是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登记内容包含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主要是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使用和传播中的利益关系,不保护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数学概念、处理过程和操作方法等。下文将从登记内容、保护范围和权利说明等方面说明计算机版权登记是什么。

◆计算机版权登记内容:

1、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2、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计算机软件登记鉴别材料要求: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申请人若在源程序和文档页眉上标注了所申请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最后一页应是程序的结束页,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除外。

◆计算机版权登记保护范围:受《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需要注意,《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计算机版权登记权利说明:计算机版权属于民事权利,符合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计算机版权登记不是软件著作权获取的条件,是软件完成即拥有的一项权利。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及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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