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的都有哪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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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保护的都有哪些部分?

作者:广东信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23 08:48:11

软件著作权还可以用来担保贷款?可能很少有人了解过,但是,通过软件著作权担保进行融资,其实已有法律依据,民法典就已进行了相应规定。

一、软件著作权融资早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著作权种类之一,权利人自然也可以将财产权部分予以出质,从而获得融资。但是,实践中,因为种种原因,通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获得融资的实例并不多。

二、解决企业融资难国务院放大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难企业的难题,国家也一直在努力想办法,解决问题。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助力企业担保融资。可以预期,在政策的加持下,金融机构接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财产权融资的概率会越来越大,也就是通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获得融资的可能性越来越高。

三、提前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迎接政策红利机会属于有准备的人。提前作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以备在需要融资的情况下,随时迎接新政策的利好,通过国务院新建立的全国统一动产的权利担保系统,获得相对低成本的融资。在此特别提示:物权法规定的以著作权财产权进行担保的方式为出质,而不是其他方式,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才能顺利建立担保关系,实现依法登记。2020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大会常委会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的发布,根据该决定,新法于2021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著作权法将对企业带来深远影响,我们将与您解读新的著作权法,以备企业提前准备提前应对。

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由此可以看出,计算机软件不仅仅是指计算机程序代码,还包括与软件开发和运行相关的各种文档,比如:需求分析说明书、程序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以及软件用户使用手册等。

根据国际上多数国家的立法和国际条约来看,传统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已经包含了计算机软件的相关文档。因此很多国家的计算机软件保护只规定了计算机程序的保护,没有对文档进行特别规定。相关国家在法律条文上也仅使用“计算机程序”的概念,而没有使用“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将保护对象规定为“计算机软件”,主要是由于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文档是进行计算机程序开发以及运行计算机程序的技术保障。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实施二十余年的实践经验看来,这种做法已经被社会公众以及其他国家广泛接受。计算机软件有哪些分类?计算机软件分类可以按照计算机软件类型划分,还可以按照计算机软件适用国民经济行业划分。

比如:商标智能注册平台按类型划分属于应用软件,按适用国民经济行业划分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计算机软件类型分类计算机软件类型分类主要分为以下四类,分别是基础软件、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嵌入式软件。其中,由于各行各业都涉及到计算机信息应用技术,所以应用软件比重最大。

1)基础软件:负责管理计算机系统中各种独立的硬件,使得它们可以协调工作。系统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和一系列基本的工具,比如操作系统、存储器格式化、驱动管理、网络连接等;

2)中间件:一种独立的系统软件或服务程序,管理计算机资源和网络通讯,是连接两个独立应用程序或独立系统的软件。包括基础中间件、业务中间件、领域中间件等;

3)应用软件:为了某种特定的用途而被开发的软件。应用软件往往都是针对用户的需要,利用计算机来解决某方面的数学计算、数据分析、事务管理等应用,比如图像浏览器、OA系统、财务系统、网站、APP等;

4)嵌入式软件:嵌入在硬件中的操作系统、开发工具软件及应用软件。适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根据使用的国民经济分类,计算机软件主要主要适用以下行业分类:1)电信/计算机/软件2)金融/银行/证券/保险3)制造业4)房地产/建筑5)租赁/商务服务/专业服务/教育6)贸易/餐饮/住宿/生活服务7)新闻/文化/体育/娱乐业8)物流/运输/仓储/邮政9)能源/采矿/原材料10)农/林/牧/渔业11)公共管理/政府/非营利组织

著作报酬权的各类作品期限

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中的财产性权利,并依照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这就是著作权中的报酬权。且报酬权有一定的期限,而各类作品期限是多少呢?

一、各类作品著作报酬权期限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不再享有保护期。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3、表演者的身体权、保护演出形象不受歪曲权不受限制许可现场直播、公开传送其表演、录音录像、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和信息网络传播表演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4、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的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之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享有保护期。

5、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6、出版者享有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7、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广播、转播节目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软件著作权问题,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著作权吗?这个疑问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关于著作权的取得在各国立法中主要有两种做法:1、自动取得制度,2、注册取得制度。我国采用的是自动取得制度。自动取得制度,以作品的完成时间作为著作权取得的时间界限,作品完成即取得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的手续。完成并不要求是全部完成,如果是部分完成则对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理享有著作权正是自动取得制度的体现。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软件只要完成(包含部分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受法律的保护,软件著作权是否经过登记与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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