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广东版权登记是商标的保护伞?
现在有很多的申请人会通过版权登记来保护商标,而不是单单的只进行商标注册。其实这一方法是正确有效的。但为什么说版权登记时商标的保护伞呢?跟来看下。
1、版权登记有助于保障商标权利的稳定,避免只注册商标造成的权利缺乏。当商标的设计师和商标注册人为相同人的时候,从法律上讲,是不会造成权利冲突的,但要是两者非同一人,或是二者为相同人可是没法证明的时候,权利冲突就产生了,这种情况下,商标的注册很可能会受到影响。而版权登记非常好的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由于除非有别的足够推翻著作权登记证书内容的相反证据,不然,持有登记证书的一方将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评定是作品的著作权权利人。
2、当商标在注册申请过程中,若商标设计者主张该商标的著作权属于他本人,而商标申请人又没法拿出相对的证据资料,就会产生麻烦。而到现在为止,只有对商标进行版权登记才是最有效也最方便快捷的规避方法。将原创的图形申请商标的同时做好版权登记,能够保证该商标的著作权和商标权都归属于自个,在这种情况下,是没人可以与你产生版权归属纷争的。
3、版权可证明商标的归属权,以防今后因归属权问题造成商标失效。
4、商标申请是按种类的开展注册的,相对应的保护也是按种类,您的商标临时还没有做到全类覆盖,那么版权起到1个非常好的辅助维护功用。
5、商标申请周期时间较长,版权申请时间短,在商标核准前版权证书也可具有一定的防御维护功用。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已经成为人们表达和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也都离不开美术作品。无论是网上还是线下,美术作品都是不可或缺的,美术作品的版权保护成为必然。那么要如何对美术作品版权保护呢?以下版权代理小编给大家的详细解答。
虽说版权自创作后就有,但在遇到侵权事件时,登记后能更加获取自我权利的优势,所以建议有条件的还是广东版权登记下;美术作品版权登记渠道:(1)申请人直接到版权登记中心办理版权登记。按照规定,作者可直接到所属地区的版权登记中心对其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后,并支付相应的版权注册申请费,然后通过一系列的复审获得版权登记证书,获得版权登记证书的时间约为1个月。
(2)授权版权代理机构办理美术作品的版权登记。除本人可直接申请版权登记证书外,作者还可委托有关版权代理机构自行申请。如委托版权代理机构申请版权登记,不仅要支付著作权登记申请费,还要支付相应的代理费,再由代理机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随后通过一系列的审查就会获得版权登记证书。由于是委托代理机构来为自己办理,所以能很快得到版权登记证书,毕竟代理机构都是很专业的。美术作品版权登记程序和材料:
(1)程序。递交作品-版权代理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阅-证书(30天/工作日)。
(2)必需的原料。提交作品登记的文件包括:作品的身份证明和权利归属证明文件(如:封面和版权页面的复印件,部分稿件的复印件,照片,样品等)。另外一个版权人还应该提供证明版权人身份的证明(例如:继承人证明继承人身份;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该提供委托合同)。
出租音像制品能认定为侵权行为吗?侵犯录音录像著作权怎样赔偿?
如今的音像制品一般是用MP3、光盘等为媒介进行宣传售卖,因此音像制品很容易被盗版侵权。那么出租音像制品能认定为侵权行为吗?侵犯录音录像著作权怎样赔偿?小编马上为您解答。
一、出租音像制品能认定为侵权行为吗?
1、营利性的出租音像制品,需要取得“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否则即属于侵犯著作权人的出租权行为。
2、相关规定:(1)《著作权法》规定: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2)《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六条国家对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活动。
二、侵犯录音录像怎样赔偿?音像制品侵权一般侵犯的是著作权,那么其赔偿应当适用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那么根据该规定赔偿的计算方式有三种:2、以侵权人违法所的计算;1、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计算;3、法定赔偿,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这三种计算方式是有顺序的,第一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计算,第二以侵权人违法所得计算,第三进行法定赔偿。只有在前一种方式无法计算时,再考虑下面的计算方式。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其他权利人根据著作权相关法律对软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一个例外,因为著作权的获得不需要单独确认,这通常被称为“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登记之后,软件著作权人有权发布、开发、使用、许可并获得报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属性是什么简要总结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在以下方面的区别:
1.著作权保护内容不被复制,专利保护方法不被窃取。
2.著作权在工作完成后才能得到保护,专利只有通过申请审查才能得到保护。
3.软件受版权保护,但只有创新、新颖、实用的软件技术才能申请专利。
4.高新技术企业和相关政府项目软件著作权的认定也得到认可,可以紧急处理。与专利周期长相比,著作权在这方面有一定的优势。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有什么区别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可分为以下几类:
(1)自主开发。这种发展是最常见的情况。此时,软件著作权当然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开发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是根据自身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发展并对软件负责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软件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发,一般是由合作开发商签署书面合同,同意著作权所有权。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如果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单独使用,则开发方可以对彼此开发的部分分别享有著作权的所有权;然而,当行使著作权时,它不应扩展到软件的合作开发和著作权的整体。如果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单独使用,其著作权将由所有合作开发者共享,并通过协商一致行使;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且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另一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商。
(3)委托开发。接受他人开发的软件时,委托人和受托人通常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著作权人由受托人享有。
(4)发展当局分配的任务。软件由政府制定,一般由政府和接受任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项目任务书或合同确定。这里应该指出,当一个机构发布发展任务时,接受任务的人不能是自然人,而只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是,如果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则接受任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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