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版权登记级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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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版权登记级别有哪些

作者:广东信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1-05 08:05:46

网络上流传说版权登记有级别差异,申请的广州版权登记等级不同,对应的登记费用和证件效力也不同,真的是这样吗?那么具体的版权登记级别有哪些?是什么划分的呢?

真相是,版权可以在地方的版权管理部门进行办理登记,也可以在国家的版权中心进行办理,并没有登记区分,只是登记机关有地域区别,且等级机关的效力是没有区别的,登记费用也是相对固定的。

◆ 版权登记的地点:各省、自治区、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地方登记与国家登记的区别:1、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非普通作品),地方版权局不能进行登记。全国各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最后都归结到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审核、予以登记并颁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2、对于作品版权来说省版权局和国家版权局均可以进行登记。但是登记后所下发的证书不同。省版权局下发的是省版权证书,国家版权局下发的是国字号的版权证书。

◆实践中的区别:地方因申请登记数量较少,一般登记完成的速度快一些。另外,理论上不论是国家还是地方版权局登记,国家均给予相同的认可度和保护力度;但是在实际维权中,由于涉及地方部门利益,有可能会出现地方登记的版权不被另外一个地方采信的情况。

常见的版权纠纷类型

版权纠纷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著作权的行使而发生的争执。生活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有以下几种。

1、为他人撰写的报告、讲话稿等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讲话人享有。但出于本职工作的报告、讲话属于政府工作或者公益性工作的,报告人或讲话人不享有著作权。

2、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与作品的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纠纷。一部作品为其他人合法所有,而著作权人需要使用该作品,著作权人有权使用,作品所有人不得无理拒绝。但著作权人应当说明使用的理由。作品所有人可以著作权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著作权人在使用作品的过程中将作品毁坏或者灭失,著作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纠纷。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应当向作者支付报酬。去年,音乐著作权人向歌厅、酒吧等经营场所无偿使用音乐作品的行为主张著作权是很好的例子

4、自传体文学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纠纷。对于特定人物的自传体文学作品,一般看该作品写做人与该特定人物有无约定,如无书面约定,则应当由该特定人物享有著作权。

5、因广告语引起的著作权纠纷。广告语在具备作品的构成要件时,应当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只要该广告语具有独创性,已经构成作品。

6、编辑作品中的著作权纠纷。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但编辑作品不得侵犯原有作品的著作权。同时,编辑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7、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纠纷。不同的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了相似的作品,往往容易引发著作权归属纠纷,或者一方可能主张另一方抄袭、剽窃。根据著作权法关于作品构成要件的规定,如果双方作品的表现形式系各自独立创作完成,具有独创性,应当认定争议双方各自独立享有著作权。

8、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如果没有直接证据予以证实,一般要从作品的艺术价值与作者的绘画能力水平是否相当,所争议的作品的绘画细节特征与当事人的陈述是否相符以及现场临摹和鉴定结果来判断。

9、销售商侵权纠纷。销售商明知自己销售的商品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商品而销售的,应当根据销售数额、侵权的情节及给著作权人造成的损失等因素,确定侵权的民事责任。销售商违反《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的,可予以相应的民事制裁。

10、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著作权法》第47条对此做出了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则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11、出版单位与作者的纠纷。出版单位与作者有时会因为书稿的丢失、毁损发生纠纷,有时会因为是否享有专有出版权发生纠纷。上述纠纷事实上不属于著作权纠纷,属于出版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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